第(3/3)页 她早已见惯了这种场面,内心并无多少波澜,只是微微地点了点头,轻声说道:“可以。” 轻柔的嗓音抚过接待员小妹的心田,顿时让她心中的紧张,消弭了许多。 接待员小妹开心地抚掌,急忙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笔和一个黑皮小本子。 准备许久,此刻她双手微颤递到林有容面前,兴奋地说道:“太好了!林素,我真的真的特别喜欢你的歌,每一首都好棒!” 一旁的茹姐听到这话,带着几分揶揄地问道:“那你最喜欢听素素什么歌呀?” 接待员小妹不假思索,掷地有声吐出四个字:“《岁月神偷》!” 茹姐心里明白,这位小妹妹张口就是林素的全名,充其量只是路人粉,如果是小树苗的话,只会喊‘素素’。 所以,能够说出素素作品的歌名,已经算是比较关注的了。 茹姐微微颔首,笑说:“有品味!我也最喜欢《岁月神偷》!” 素素目前出了一张专辑,两首单曲,而她确实也最喜欢这一首。 林有容纤细的手指持稳黑色中性笔,在本子上翩翩起舞,留下一个别具风格的艺术签名,从头到尾长长的一大串。 茹姐瞥了一眼林有容那如同“鬼画符”般独特的签名,顿时放下心来。 亲笔签名这个东西,是非常有讲究的,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,尤其是在这种空白纸张上,极易被不法分子拿去滥用。 所以一般情况下,有人拿着空白纸过来求签名,如果她在一边的话,都是能拒则拒。 不过在这方面,林有容已经出道大半年,显然无需她再多做提醒。 林有容很快便将本子和笔,递还给接待员小妹。 见她紧紧拿着小本子,仿佛得到了珍贵的宝贝,同时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,激动地说道:“林素,我会一直支持你的!谢谢你给我签名!” 林有容口罩底下的嘴角上扬,话音中带着微微笑意地说:“不客气呢。” 接待员小妹点头如小鸡啄米,眸中充满了对林有容的喜爱与敬重,看着她们离去的背影,整个人欢呼雀跃地蹦了一蹦。 来慕斯音乐这里,实习了好几个月,林素算是她蹲到签名的最当红的歌手了。 这气质—— 不愧是‘人间富贵花’! 可惜林素今天又是戴帽子,又是戴口罩,明显没有化妆。 她心中暗自惋惜,如果能合影就好了! 不过她又满怀期待地想着,林素这次过来明显是谈工作。 以后,应该还会有机会吧? …… 转眼之间,天际已经逐渐染上了些暮色。 由于年关将至,近段时间的工作安排比较密集,现在新媒体部还经过了一轮扩员,当余欢开完例行短会的时候,已经是差不多五点半了。 当他嘴里吐出“散会”二字,原本寂静的工作间里,登时再度涌出了此起彼伏的嘈杂声。 早已准备就绪的余欢,迅速戴好口罩,遮好面容,掉头就往楼梯间快步走去。 花了短短几分钟的功夫,他便大步流星地下至一楼。 余欢长吁一口气,感受着自己的心跳逐渐急促起来,埋头加快步伐,走出大门。 时候已经不算早了,还要赶着跟林有容她们吃晚饭,是生怕被要签名求合影的人士给缠上。 暮色笼罩街道,路灯已经逐渐亮起,散发着昏黄的光。 余欢朝着停车场的方向走去,脚步匆匆,身影在灯光下拉得修长。 找到小宝马后,余欢迅速拉开车门坐进去,发动引擎等待热车的途中,从裤兜里掏出手机,看了看老婆给他发的饭店地址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