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八十九章 老娘要杀了你!!!-《猛爹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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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面子?在真正有实力的人面前,有没有面子要看别人的心情,别人高兴了给你你才有面子,不高兴了就没面子,我不知道以后丁先生还能写出来什么样的大作,但是就凭借着目前的这两本小说,他就能够在华夏文坛扬名立万流芳百世,一个这样的人难道还不值得我们作协向他伸出橄榄枝吗?”

    “呃~~~”

    听杨智超这么说,所有人都沉默了。

    因为他们知道,如果丁鹏的书真的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,那就证明实力比他们要强的多,甚至比华夏近代史上的很多文豪都要厉害的多,这样的人还用按规矩来办事吗?

    不用!

    规则的设定是约束大部分普通人的,真正的高手规则在人家眼中就是形同虚设可有可无。

    而丁鹏就是这样的高手。

    还要人家加入地方作协然后再被推荐成华夏作协会员?

    你有想法人家都不一定有这个耐心呢。

    到时候丁鹏一不高兴直接不加入了,然后哗啦啦又领了一大堆奖,这不是不给他们面子了,而是啪啪啪的再打他们的耳光啊。

    所以最后所有人都肯定的杨智超的意见,给丁鹏发邀请函,邀请他加入作协,他们都做到这个程度了,不信他不加入。

    丁鹏可不知道华夏作协想邀请他参加呢,此时他正在和一个女人说话。

    这个女人不是别人,正是湘南人民出版社的业务部经理叶玲玲。

    随着丁鹏的这本书在网上越来越火,成绩越来越好,肖宇飞一帮人也是越来越着急,这很明显的是一块肥肉啊,就在眼前晃荡着愣是吃不到,心里面痒痒的不行。

    最后肖宇飞想亲自给丁鹏打个电话,但是想了想没有打,而是让业务部的经理叶玲玲过来和丁鹏谈一下,这样显得更加真诚一点,甚至如果不是出版社实在太忙,他自己都想亲自过来一趟。

    “丁先生,你看我说的怎么样?”

    将条件说出来之后,叶玲玲一脸期待的看着丁鹏,等着他的回答。

    丁鹏看了下旁边的金玲,笑道:“你是做生意的,你觉得怎么样?”

    金玲笑道:“我那生意和你们这不一样,不过我觉得他们确实比较有诚心,如果是能够将分成给到八成就更好了。”

    听到金玲的话,叶玲玲的嘴角抽了抽。

    八成啊,真够狠的。

    其实按着国家规定,出版社给稿费是有范围的,一般都是千字十元到三十元,最高是四十元,不超过四十。

    如果是按着这个条件拟定合同的话,那么肖宇飞和叶玲玲相信他们出版社会赚翻天的。

    可是他们又不能这么搞,因为对方是丁鹏,最后只能按着分成的方式来给稿费,出版多少书卖出去多少书,然后收入丁鹏拿六成,他们拿四成,这是上一本书《老人与海》的分成方式。

    也正是因为丁鹏给了他们出版社四成,所以他们才狠狠的赚了一大笔尝到了甜头。

    这一次他们还是想按着上一本书的分成方式来分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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