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莫尔斯愣神半天,说:“有,城中有个修女教会,她们会收留在战乱中失去家园的孩子。” 沈暮点头:“好,我知道了。” 莫尔斯急着问:“你要做什么?” 沈暮伸手摸了摸身边杰西卡的小脑瓜,笑着说:“给杰西卡做个榜样,女孩子是很有价值的人,可以做很多有价值的事情。” 她蹲下身子,笑着问:“你想一起去吗?可以穿着花裙子去。” 杰西卡黝黑的眼中带着惊喜的光芒:“真的吗?我也可以去?” 沈暮点头:“当然,我会保护你。” 她起身说:“莫尔斯,帮我把肩膀的伤口重新处理一下,稍微做个加固,免得裂的太狠,我晚上出个门,很快就回来。” 此时此刻,滨海市,宏峰公寓。 厚重的窗帘遮着阳光,霍云骁坐在黑暗的书房中,面前的烟灰缸已经堆满了烟头。 打捞队分批次不眠不休的打捞了一个星期,只捞起一个女尸,但不是沈暮。 那晚的拍卖会像是做梦一样,他才匆匆瞥了一眼沈暮没抢到项链后略显失望的背影,转眼间,人就消失了。 这几天他夜夜难眠,只要睡着,梦里就是沈暮落海的画面,中枪的画面。 可无一例外的,无论霍云骁如何努力奔跑,都抓不住她的手。 想到这里,他习惯性的抬起手握成拳,抵住了心脏。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那个小姑娘悄悄在他心底扎了根,让他一向处变不惊的心脏闷着疼。 “咚咚咚——”欧瑾敲响了书房的门,和霍云宸一前一后的走了进来。 欧瑾挥了挥手,似乎想赶走书房中的烟味。 他皱眉说道:“云骁,再这样下去,我要把你捆到医院去了。” 霍云骁闭了闭眼,问:“查到什么了?” 霍云宸将资料放在书桌上,说道:“小暮暮是为找回她母亲的遗物才登船,就是哥你手里那条蓝钻项链。” “这条项链是十几年前,小暮暮的生母去世,沈历山再娶后,以公司资金不足为由卖到了黑市,最近项链重现在游轮上,她就一个人去了拍卖会。” 霍云宸犹豫了一下,又补了一句,说:“这也不算是瞒着你别有用心吧......” 霍云骁翻开资料,上面是一张烫金的请柬,上面落的沈历山的名字,他问:“为什么是沈暮去了?” 第(2/3)页